证券代码:831935 证券简称:倍格曼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湖州倍格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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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3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
首席合伙人:胡柏和
2021年度末合伙人数量:70人
2021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59人
2021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2人 2021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0,731万元
2021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5,270万元
2021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7,882万元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家
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2家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I65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C27 | 医药制造业 |
C39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C38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C26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I65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C30 | 制造业 |
C35 | 制造业 |
M74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I64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765万元
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255.5万元
2021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021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4145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000 万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 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2020年度无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及行政监管措施。
2021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
2022年12月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徐敏
2004年加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多家集团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为多家挂牌公司提供过挂牌改制及申报审计、挂牌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相关业务。
拟任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宋建民
2017加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开始为多家集团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为新三板公司或拟上新三板、北交所公司提供证券类审计服务。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龙哲
199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2)审计收费11.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1.8万元。
上期(2021)审计收费1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5万元。
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具体金额以实际 签订的合同为准,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同)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7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原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征得其理解和支持,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公司对其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目录
《湖州倍格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湖州倍格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2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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